尋覓。暫寄。
posted by 肥你 at 8/27/2006 11:54:00 下午
我的理由很間單,只因為冇人要。
有人和我說過要與不要其實某程度上是相對的
咁深既,即係點?可唔可以闡述下?
um...大約係你揀人人揀你
嘩,因為我冇揀人,所以要懲罰我冇得俾人揀?天呀!
咁又唔駛話係懲罰咁誇張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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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Comments:
我的理由很間單,只因為冇人要。
有人和我說過要與不要其實某程度上是相對的
咁深既,即係點?可唔可以闡述下?
um...大約係你揀人人揀你
嘩,因為我冇揀人,所以要懲罰我冇得俾人揀?天呀!
咁又唔駛話係懲罰咁誇張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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